法官引導陪審團:摒除偏見

法官引導陪審團:摒除偏見

【弒親碎屍案】
【本報訊】青年周凱亮涉嫌與友人在大角嘴殺害肢解六旬父母案,聆訊進入第十九天,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司徒冕昨繼續引導陪審團,明言本案情節令人不安,但陪審員必須摒除偏見或同情,放下個人感受,單純以證據考慮裁決,更不應理會法庭外的說法。

判謀殺或誤殺成關鍵

法官指出,控方的指控是首被告周凱亮及次被告謝臻麒合謀犯案,籌備多個月後殺害周的父母周榮基與蕭月兒,並營造成失蹤人口個案。法官舉例指控方的說法,猶如在爆竊案中,無論入屋盜竊抑或負責在屋外把風的人,均可被裁定罪成。
法官續指,假若要裁定被告謀殺罪成,必須證明他蓄意殺害死者或對死者造成嚴重身體傷害、行為令人死亡、以及非法殺人。
惟周已承認殺人,故爭議點在於究竟應裁定他謀殺罪成抑或接納他承認誤殺罪名,亦即他殺人時是否神志失常、而程度足以使其責任大為減輕。法官表明,周選擇不出庭作供,只傳召精神科醫生作專家證人,無法測試周的說法。陪審團需以相對可能性的原則,決定是否接納相關辯方專家證供,並基於事實作合理推論。
至於一直否認有份殺人,只承認幫手棄屍的謝,法官指控方提出大量背景證據,力指謝曾多次購買犯案工具,但當中只有三次有直接證供指向謝,包括兩次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出售雪櫃的店東認出謝。但法官明言認人或會出錯,購物亦不代表一定牽涉罪行,控方須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

謝臻麒無案底品格好

至於謝在被捕後第七次與警員會面時突然招認殺人,法官提醒陪審團,謝是在警誡下錄取口供,警方事前有向他說明應有權利,但同時謝聲稱當時受睡眠不足及頭痛困擾,故裁決時應小心考慮。法官補充,謝沒有案底,屬品格良好之人,故犯案可能性較低,說話亦較可信。假若陪審團相信謝的說法或屬實情,在案中只負責棄屍,則應判謀殺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376/13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