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社會科學院日前發表《2015法治藍皮書》,首次提到若中央認為人大決定「不適當」,亦可撤銷或改變,並非一貫「不可撼動」的說法。港府昨罕有發聲明回應藍皮書說法,重申人大決定「是不會撤回,亦不會修改」。
工黨:港府叻過社科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昨晚借回應傳媒查詢發新聞稿指,當局留意到本月八日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向全國人大會議提交的工作報告內都有提及人大八三一決定,而報告亦獲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因此「改變或撤回有關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現實上是沒有可能」。
政制局局長譚志源昨到中西區區議會諮詢政改時也指,部份立法會議員扭曲藍皮書有關人大決定的意思,因據他理解,藍皮書是指如果有意見提出改變或撤回人大決定,是不熟悉國家法律及政治體制。他亦表示,藍皮書指出國家憲法固然有條文列明可撤回人大決定,但前提是要顯示到有關決定不適當,若中央政府認為決定適當就不可能改變決定。
工黨李卓人指,連社科院學者都承認憲法容許人大決定不適當的話可改變或撤銷,「唔通特區政府仲叻過社科院?」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