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藍皮書:倘中央認為不適當 8.31決定可撤銷

社科院藍皮書:
倘中央認為不適當 8.31決定可撤銷

【本報訊】中國社會科學院昨日發表新一份《2015法治藍皮書》,在香港政改問題上雖仍堅持人大八.三一決定,但卻罕有地提到,若中央認為人大常委有關決定是「不適當」,是可以撤銷或改變,而非官方一直所說的「不能撼動」。報告又提及若特首提名委員會委員的產生方式,能夠完全民主化,也能在人大八.三一框架下實現特首候選人的民主性。
記者:陳雪玲

中國社科院發表的《法治藍皮書》指,在制度上若中央政府認為人大決定不適當可以撤銷或改變。

社科院昨日發表的《2015法治藍皮書》,包括過去一年《基本法》在香港落實情況的專題報告,形容過去一年是香港回歸以來,法治面臨最嚴峻考驗的一年,除了提及去年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白皮書引起爭論,反映中港對《基本法》中兩制有不同解讀,不容易解決外,又特別提及佔領運動對法治影響。

讚揚港司法機關中立

的是要求撤回八.三一決定,卻令市民錯誤以為只要有一定人數,即使違法警方亦不會拘捕,擔心法治精神會被嚴重侵蝕,令香港法治存在隱患,但同時亦讚揚本港司法機關在處理佔中相關案件,保持了一貫的中立和獨立性,達到國際水平。
對於政改問題,報告雖堅持人大八.三一決定是適當決定,全國人大不可能改變或撤銷,但卻罕有地承認,在制度上若中央政府認為人大決定不適當,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撤銷人大常委的決定。報告又指特首梁振英曾提出,提委會產生方式以個人票取代公司票,指若提委會委員的產生能夠完全民主化,特首候選人的民主性就能實現。
有泛民認為《2015法治藍皮書》在政改原則上仍緊跟北京主旋律,但態度上有「鬆動」,「以往官方說法係人大決定不可撼動,但報告承認係可以郁;而報告提及提委會民主化,亦同官方話提委會組成唔可以郁有分別、亦同八.三一決定唔同」。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認為,今次藍皮書的內容反映,「連社科院都認為可以推翻人大常委決定」,指早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人大閉幕發言期間,已覺得其說法比張德江「大石砸死蟹」的說法「講鬆咗一啲」。

「起碼有種討論氣氛」

梁又指八.三一決定絕對是「不適當」,做法完全傷害香港人感情,令一國兩制下的保障徹底幻滅,泛民毫無懸念會否決政改,而八.三一框架下也難以令提委會產生方式完全民主化,「所以係咪社科院都認為,其實呢個人大決定係不適當,應該推翻咗佢,由頭再嚟過?」
工聯會議員陳婉嫻則認為,藍皮書說法較中央早前「鬆動啲」、「起碼有種討論氣氛」,但認為八.三一決定始終是否不可能有變,只是香港本地立法「可以做多啲」,例如在提委會中容納更多民意。
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指社科院自打嘴巴,憲法所載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現在卻指中央政府認為「適當」,人大就不可改變決定,反映實況為「黨委揮手,政府動手,人大舉手,政協拍手」,官方只說人大決定不可撼動,卻從未解釋人大決定如何「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