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弄得滿城風雨的兩名港女租霸曾麗雲(二十歲)及邱曉彤(十九歲),因在台北市冒名租屋,還把房子弄得像廢墟,甚至偷電視,遭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侵佔與竊盜罪,合併判處兩人各囚五個月,刑滿後遭遣返香港,永久不得再次申請入台。
曾、邱是在去年一月十八日持觀光護照到台灣,三天後持友人證件在北市大安區向林姓房東租屋,之後又到士林夜市一店舖偷帽,然後逃至淡水再冒名租屋。林姓房東事後因遲遲找不到兩人,開門入屋查看時,驚見屋內變成垃圾堆,不僅馬桶被當成煙灰缸,沾經血內褲、衞生棉堆成小山,連電視也不翼而飛,於是報警。去年三月十六日,兩女潛逃多天後在台南落網。她們去年五月六日被判監五個月,刑滿後在去年十一月四日遭遣返香港。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