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在香港華仁書院任教的男教師退休後轉任私人補習導師,涉為16歲中學女生補習時,藉教英文生字「breast」與「chest」的分別,乘機胸襲及摸臀部。他昨被裁定兩項非禮罪表證成立,自辯時將補習日誌呈堂,以證明案發時為女生補習的日子與她所述不符,更指九成以上其母也在現場。他又透露事發後,女生母親曾兩度介紹學生給他。
記者:林綺琪
曾任教男校香港華仁書院及女校德望學校的被告陳德興(六十五歲),被控在二○一二年三月兩度非禮女生X。被告昨供稱他在二○一一至一三年間,有近二十名補習學生,為X補習約兩年間,上課時「百分之九十幾以上,佢阿媽會喺度,佢爹哋大概70%會喺度」,但X的父母從未投訴他對X作猥褻行為。被告又指,他在二○一二年二月起更為X的哥哥補習。被告稱,X母曾於案發後兩度介紹學生給被告,其中一人至今仍是他的學生。去年十月,X母更致電被告代人問價,但其後稱「可能對方畀唔起」後,沒有下文。

將曾塗改日誌呈堂
辯方昨將被告記錄補習學生資料及上課日子的補習日誌呈堂,被告解釋由於他的學生數目多,為免「撞堂」或忘記上堂,故有記錄日誌的習慣,該本日誌一直放在自己的公事包內未有為意,案發後他欲查看日誌,「好彩又搵到」。有關X的補習紀錄,X在案發前大多於周日補習,並非如X早前所述的在平日。而案發的二○一二年三月,被告僅兩度為X補習,兩次相隔三個星期,與X所述的兩次案發相隔一周亦不符合。
不過,控方指出,日誌上有關X的補習記錄,不少地方有塗改液及改錯帶的修改痕迹,質疑記錄的並非事實。被告堅稱記錄絕對真確,解釋因補習改期才刪改記錄。

德望同事撰品格信
至於為何多個關於X的補習記錄,均以當日最後一個記項的形式出現,被告稱「因為X嗰堂係最尾囉」。他又稱製作日誌「當初冇諗住要咁嚴謹」,故記項會有小錯誤,但自覺已記錄得很好,「普通人會多錯過我」。辯方另將八封用作證明被告品格的信件呈堂,撰信者包括被告在德望學校工作的舊同事。
X曾經指稱被告補習時大講鹹濕笑話,並自爆曾經在女校任教。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STCC37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