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認非禮智障姊妹

老翁認非禮智障姊妹

【本報訊】七旬老翁一年內分別非禮一對智障姊妹共六次,他不但在姊妹的寓所對二人上下其手,更帶姊姊到山邊等犯案,曾於事後付二十至五十元給她們。他被捕後辯稱是出於姊妹提議才與她們發生性行為。

犯案後給錢

無案底被告黃章(七十四歲)昨應訊時需戴助聽器,在區院承認六項非禮罪,還柙至今午判刑。辯方求情指已退休的被告靠生果金過活,犯案只為滿足私慾,他與妻子育有一名碩士畢業的女兒。
案情指被告去年七至九月間曾帶姊姊到山邊、垃圾站及公園非禮,他於垃圾站脫去姊姊的內衣犯案,事後給她二十元。去年九月,被告在姊妹家中犯案,他因年老不舉,遂以陽具磨擦姊姊下體。他又於前年十一月至去年九月間多次致電妹妹,要求她上自己寓所讓他非禮,每次事後給妹妹五十元。
去年九月,姊姊求診時向院方投訴遭老翁指插下體而揭發事件。妹妹向警方指她在被告家中遭非禮廿多次。
案件編號:DCCC71/15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