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判囚 楊家誠提上訴

洗黑錢判囚 楊家誠提上訴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去年因洗黑錢逾七億元,被判囚六年。楊昨就定罪及刑期提上訴。指原審法官沒考慮楊的思想狀態,未能證明楊自己知道涉款是黑錢。又指案中涉及的交易數目以千計,而且交易涉及不同性質,故交易應以獨立控罪控告。
在監獄度過了一年的楊家誠,增添不少白髮(小圖),但精神尚算不錯,其妻王曼酈昨亦到庭支持。代表楊家誠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昨續指,楊本身是一個獨立成功而且富有的商人,但原審法官不接受楊指款項是他投資所得收益的解釋。原審法官指,楊與賭場老闆有來往,故認為來自該賭場老闆的錢就是犯罪得益,但Montgomery指這講法錯誤,又指在澳門開賭業是合法。
楊過去進行不同交易,但部份交易被隱瞞,雖然不知背後原因,但Montgomery指這並不代表交易就是非法。原審法官不知楊是否對黑錢來源知情,便將他定罪,只是法官自己的推測。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C101/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