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是否控煲呔 已到最後階段

袁國強:是否控煲呔 已到最後階段

【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已進入關鍵時刻,廉政公署經過逾三年調查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稱有關調查不簡單,該案已到決定是否刑事檢控的最後階段,相信公眾會理解為何調查需時。副廉政專員黃世照指根據《防止賄賂條例》,身為公職人員收取別人「甜頭」而未有申報,已構成起訴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接受無綫明珠台節目《清心直說》專訪時表示,曾蔭權涉貪案已經到決定是否刑事檢控的最後階段,「當我們解釋完成的調查工作時,我相信公眾會理解為何調查需時這麼久。這並非如閱報所得般簡單,指這就是證據,那又是證據。廉署同事之前需做大量工作才能達致調查上的特定階段,我現階段只能說事情並不簡單,亦牽涉大量文件」。

收甜頭不申報已可起訴

曾蔭權被揭平租數碼廣播公司股東黃楚標的深圳六千呎豪宅,又接受富豪以私人飛機及遊艇旅遊款待等「甜頭」。
副廉政專員黃世照昨與傳媒茶敍時,拒絕評論個別個案,但是他指在一般情況下,終審法院於二○○五年前高級警司冼錦華案,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下五項犯罪元素定義,包括身為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在其公職有關情況下;蓄意作出失當行為或不作出恰當行為,例如蓄意疏忽職守或不履行職務;沒有合理解釋或理由;及其行為偏離公職職責範圍或宗旨屬嚴重而非微不足道。
黃世照續表示,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中,原審庭法官麥機智在判詞中指出,就算「甜頭」毋須即時作出回報或利益輸送,只是為了建立良好關係亦可入罪。黃表示,根據該案例,身為公職人員收取別人「甜頭」而未有申報也構成起訴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呢啲甜頭只係為打好關係,未必有即時利益輸送,都可能構成罪行」。
■記者謝明明

曾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