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入境主任停職

濫權入境主任停職

【本報訊】一名年輕入境事務主任年初在紅磡火車站離港時,向出境櫃台的下級出示委任證,指示對方酌情簽發文件讓沒帶身份證的女友離境,事件曝光觸發入境處作內部調查。該名入境主任昨日被處方停職。
事件發生在今年一月,該名劉姓入境事務主任偕女友在紅磡火車站欲乘坐直通車往廣州,不過其女友因沒帶身份證而被拒離境,劉遂向屬其下級的入境事務助理出示委任證,報稱女友有家人在廣州入醫院而急須前往當地,指示入境助理簽發離境備忘,酌情讓她離境。該名助理將情況交由高級入境主任處理,該高級主任雖當場訓斥劉,但仍准其女友出境,事件引起部門譁然。
入境處一月表示已就事件展開內部調查,處方昨日發出內部通告,指該名劉姓入境事務主任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被暫停職務,即日生效。據了解,劉與其女友均須向處方的調查提交口供,調查方向包括女友家人在廣州入院的聲稱是否真確。任何人士對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即屬違法,最高可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記者林偉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