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淫審處引入陪審員制度

議員倡淫審處引入陪審員制度

【本報訊】政府正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建議改革淫審處職能,包括充淫審處審裁員名單,由五百人增至一千五百人;每次參與聆訊審裁員數目,也由現時兩人增至四人。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當局採用自薦方式招募審裁員,令代表性不足。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通訊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該條例檢討,人民力量陳志全說,有興趣成為淫審處審裁員的人士,只有道德極保守派及爭取性權利派,指這兩類意見有很大落差,以致同一物品兩次送交淫審處評級,有不同評級的情況出現,認為當局有需要引入陪審員制度,確保審裁員有不同背景。獨立議員黃毓民指,以往大衞像等藝術品被評為不雅已鬧出大笑話,若招募依舊採自薦方式,問題將會持續。
商經局副局長梁敬國指,若為淫審處引入陪審員制度,將完全改變審裁員制度運作,也增加行政資源及花時間,當局不同意改變。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