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酷愛跳街舞的十七歲少女,因胃痛中五輟學後,靠夜總會收銀及兼職教跳舞,每月已賺得逾二萬元收入,惟參加街舞比賽開支大,她一時貪心,替在夜總會認識的壞分子販運總值七萬八千元毒品「K仔」。她昨在高院承認兩項販毒罪,被判入獄五年半。代表律師稱她深感後悔,已決心改過,志願日後當舞蹈教師,教小朋友跳街舞。
現年十八歲的宋慧玲承認於去年八月廿六日,在樂富廣場一食肆及土瓜灣住所,販運共三百零六克「K仔」。法官對她犯案表示惋惜,基於她在樂富廣場被捕後,主動向警方透露她與男友的住所藏有毒品,而毒品有九成在住所撿獲,遂額外減刑。
案件編號:HCA1109/10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