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熱心司機鄭先生的主動舉報是兩宗失車案的破案關鍵,法官游德康判刑前特意向主控官查詢,以了解鄭是否認識第二名失車的車主。游官得悉二人互不認識後表現驚訝,並讚許鄭「有機警性和公民責任意識,應被嘉許,尤其是他不認識車主」,游官亦不禁一讚社交媒體的威力。
被告辯稱少收「贖金」
辯方求情指現職塑膠廠技工的被告李建成,曾任車房技工,對日產Fairlady白色跑車情有獨鍾。他首次作案時本來只打算作弄賣車經紀,卻趁經紀不留神駛走跑車,其後是經紀主動提出付錢贖回失車,非被告主動勒索。律師又聲稱,被告雖勒索三萬二千元,但實收三千二百元「贖金」。
游官坦言不相信被告的求情內容,認為被告在短訊中附上失車相片已有索款的意圖,他量刑時會考慮被告勒索的金額,而非他實收多少贖金。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