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親碎屍案】
【本報訊】青年周凱亮涉嫌與友人在大角嘴殺害肢解六旬父母案,案件昨在高院進行第十天審訊,控方昨完成舉證。辯方指周決定不出庭自辯,但下周一會傳召兩名精神科醫生作專家證人。另外,替涉案友人錄取口供的警員強調,自己是按照上級指示及既定程序行事,否認企圖在四十八小時拘留限期前逼友人招認殺人。
招認後不肯再錄口供
控方昨播放警方與次被告謝臻麒的第七次警誡會面片段,當時是前年三月十七日的凌晨時分。會面中警方向謝展示首被告周凱亮指控他有份謀殺的片段,起初謝間中冷笑,後來說頭痛要休息。
當謝看了超過兩小時的錄像後,突然情緒激動謂:「我殺人乜嘢都好,我乜都認喇,okay?」謝自言用刀殺人,「同佢一人一件,跟住殺咗,跟住肢解,跟住煲。我同阿亮」。
稍後謝再次要求休息,但十五分鐘後再進行錄影時,謝卻突然行使緘默權利,不肯再錄口供。負責會面的高級偵緝警員楊志恒稱,休息時沒有叫謝不要衝動說話。根據事後他檢取謝在錄口供時手寫的筆記,當中寫有「先入為主,要我定罪。保護第三個人。自首先會信」。
謝的代表資深大狀質疑警方播帶的用意,又謂謝曾遭多次轉移到不同警署,警方更在謝被捕兩日後的深夜仍錄口供,楊就此多次強調,只是按照上級指示行事。
當資深大狀質疑「你唔係機械人,你有自己想法」,楊自言是根據合法命令行事,亦有依照既定程序警誡及查問謝的身體狀況,否認企圖在四十八小時拘留限期前逼謝招供。
案件編號:HCCC376/13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