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被控四項謀殺、二十二項殺人未遂罪,今日有機會被判處死刑,雖然他的父母去信要求法院再給機會,但翻查紀錄,台灣法院對犯下殘忍殺人重罪的年輕被告,都會向他們判處極刑。
台灣法院對犯重罪的年輕人都不會輕判,最新一宗是周二被判死刑的黃麟凱。二十一歲的黃前年十月在新北三重疑因向女友箍煲無果後,潛入女友家先勒死女友母親,待女友回家後用童軍繩將她綁起,強姦後將她殺死。法院日前將黃判死刑。
而在一九九八年,當時未滿十九歲的男子林清岳,與朋友合謀將曾經當兵的父親林銀樹、母親曾玉甘亂斬一百零九刀,致兩人斃命,並且在遺體上注安眠藥、燒屋,圖製造被搶劫、謀殺假像,以騙取遺產、保險。法院審理後二○○二年將他判死刑,同年將他槍決。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