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前助理署長、領匯顧問潘啟迪十四年前偷雜誌獲放生僅判守行為,去年再惹官非,身懷九百四十元的他涉嫌偷取僅值十二元的眼鏡布,被捕後向警員表示「我一時貪心,所以冇畀錢」,但見律師後又反口說從沒講過。潘其後向精神科醫生求診,稱自己當時尿急,選購眼鏡布後一邊急於找洗手間,一邊低頭檢查電子記事冊,直至被職員截停才知道沒有付款。
記者:戴國輝
六十一歲被告潘啟迪報稱任職公司董事,他被指於去年四月七日在北角新都城永旺Living PLAZA偷取眼鏡布。潘否認盜竊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永旺女店員蕭美恩稱事發時在收銀處工作,當晚六時聽到防盜系統大響,看見被告離開,她大叫兩次,被告才回頭。蕭問被告:「先生,喺咪有貨物未消磁?」被告聞言折返她面前,他右手拿銀包,左手拿着眼鏡布,被告將眼鏡布交給其他職員。
神色慌張 不斷手震
蕭於是問被告:「有冇單?畀咗錢未?」被告回答已付款,翻檢銀包作找單據狀。她指被告當時神色慌張,手不斷抖,於是追問他:「你究竟畀咗錢未?」被告這時才回答:「未畀錢,畀次機會,我畀返錢得唔得?」她通知上司並報警。蕭承認沒有目睹被告從貨架偷眼鏡布,她當日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僅拍下被告沿收銀處及行至出口的情況。
警員接報到場,以盜竊罪拘捕及警誡被告,被告說:「我一時貪心,所以冇畀錢。」警員其後帶被告回警署,準備覆讀他的警誡供詞時,被告指已通知律師,要求警員暫停。被告與律師會面後表示「有嘢想講」,隨即在警員記事冊上寫下「阿sir,我冇講過『一時貪心,所以冇畀錢』呢句」。
青山醫院法醫精神科部門主管顧問醫生蕭慧敏去年十一月接見被告,被告稱去年初與領匯續約,面對工作及其他生活壓力,她診斷被告患上適應性障礙症,但她認為該病與被告犯案沒有直接關係。
被告又向醫生透露,案發前到銅鑼灣永旺購買眼鏡布,其後發現尺碼比較大,需補買另一塊,遂趁案發當日在兩個會議之間,抽空到北角永旺購買。他選購後感到尿急,邊找洗手間小解,邊低頭檢查電子記事冊,直至被永旺職員截停才知沒付款。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1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