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強遭索償案】
【本報訊】上水河上鄉老婦因農地遭人破壞後改建成車路及泳池,向村長侯志強(圖)及地產代理索償案,與訟雙方昨進行結案陳詞。被告侯志強及地產代理萬振成的代表律師指,原告並無證據證明侯志強與涉案農地附近的村屋有直接利益關係,難以證明他有破壞農地的意圖。
被告一方續指,即使假設侯有利益關係,但萬已在涉案農地傾倒泥頭,侯無需要再倒一次,故他並無牽涉在事件中。至於賠償方面,法官指原告劉愛嬌(八十八歲)索償五十萬元,金額不算少,而案中客觀證據是萬振成作供時曾提及涉案農地價值不少於八萬元,他認為可視作考慮賠償金額的基礎之一。案件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A1930/12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