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三女生應facebook認識的運輸工邀請到他朋友家中,並按指示洗澡,其間遭運輸工上下其手非禮,並先後遭他及其友人輪姦。兩人日前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罪,法官昨斥運輸工一直不懷好意,明目張膽在友人面前強姦女生,令友人虎視眈眈,又認為女生連續遭二人侵犯,所受屈辱不言而知。法官判二人分別監禁五年。
暫委法官黃崇厚斥首被告黃潤希(廿三歲)充主導角色,率先將十四歲的女生強姦,在旁的次被告黃子倬(廿一歲)沒阻止,還緊隨強姦女生,加強女生所受傷害。二人在犯案時均沒有用安全套。
案發於去年四月十五日,女生當時認識黃潤希個多月,她應對方要求到黃子倬在青衣長宏邨的家,她按指示洗澡後,遭兩被告輪姦。
案件編號:HCCC406/14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