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責任協助市民置業嗎?」這個問題,假如沒有附帶任何其他前設,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應該會說:「有何不可?」
沒有代價,又能夠助人完成心中所想,當然是最理想。不過,天下間沒有免費午餐,只不過埋單找數的是誰,這筆賬不容易算。
許多人眼中,政府無所不能。可是常識告訴我們,有些事情政府還是無能為力;沒有可以用來建屋的地,政治壓力再大,也不見得政府有能力無中生有。雖然一般老百姓心目中,見到香港地圖上的空地多的是,不過,做城市規劃的除了要興建住宅,也要想交通,想到交通,就要想到新增的交通對現有鐵路和道路網絡的負荷。此外,還有社區建設,起學校、醫院不算最難,有足夠的教師、校長、醫生、護士,才是最難。
當然,我們也可以用另外一個模式,讓船到橋頭自然直。坦白講,就算客觀事實也反映,規劃師構想中完美的烏托邦,從來都沒有出現過。不過我也想像到政府官僚反問:「出了事,誰負責任?」無錯,雖然我們說政府公務員最懂得卸責,但我可以很肯定地說,他們在責任未出現之前,其實已經極具危機意識;越是老練的公務員,越會避免產生責任的機會。退一萬步,就算政府的規劃師忽然豁了出去,願意放膽一試,也不代表可以即時大幅增加香港住宅單位的供應。
事實上,香港住宅單位的最大供應,並非每年幾萬個新增單位,而是本來已經在市場上流轉的二手單位。自從政府推出辣招,大幅增加住宅單位的交易成本,市場的成交宗數也大跌,但價格水平卻一直高企,有理由相信,辣招是同時打擊了供應和需求。藥石亂投,令到本來自以為得到幫助的一群,反而更難置業,這是初級經濟學教科書也有講到的簡單現象,不過特區政府明知是一個解不開的結也照樣打上,只好怪《基本法》設計中的行政主導,其實就是以政府行政機關的功能取代政治,以經濟手段處理政治問題。
官僚不怕飲鴆止渴,因為代價由全港人負擔,甚至大多數人根本不知道事情始末。其實,政府要興建更多房屋,一定要犧牲其他的建設。有些地,可以作商業樓面面積去發展,但也可以是醫院和學校;正如先前所指,建設除了土地和磚頭,還有人力資源規劃。改變牽一髮動全身,連串的轉變,才是盲搶地起住宅的最大成本。
當大家有了取捨的觀念,對政府協助市民置業這個命題,觀感應略有不同,但政府有責任避免市民因為經濟能力負擔不起而失去基本生活所需,這個大原則,很難不認同。
特區現行政策中,窮人有綜援,也有公屋。感覺水深火熱者,都是未窮到有資格拿救濟,但也沒有選擇能力的夾心階層。九十年代中後期,香港也曾出現過夾心階層的政治論述,亞洲金融風暴及其餘波,將夾心階層也兩極化。有群中產預期落空,但具體上他們想政府怎樣去做,也不斷在變:有時他們的口號是復建居屋,但有時又變成了不做樓奴,要求政府大舉建公屋。
多建公屋,則新增私樓買少見少,變相令有樓在手的人,身家再水漲船高。只起居屋,對連綠表也未拿到手中的那些人,其實沒有太大的幫助。順帶一提,早兩年推出的「白居易」政策,令未補地價的二手居屋成為市場焦點,結果沒有令港人上車更輕易。
其實在要求政府出手之前,我們是否要釐清,有甚麼是政府能力範圍之內做得到的事?政府根本沒有能力去改變市場的需求,供應在短期內又改變不了,我們是否應該更集中考慮,政府能力是甚麼?政府最重要的責任又是甚麼?
近期財政司和金管局的取態,明顯是為了避免市場在泡沫經濟下過度槓桿,最終要政府為不負責任的風險包底。可是,只要一天市場未出現災難式的狀況,這類預警工作都會被人視為多此一舉。事實上,客觀證據反映,市場的風險,只是由銀行轉移到財務公司,增加市場的不確定性。
講客觀限制,說長遠管治,肯定不及政客慷慨陳詞來得激盪。請謹記,政治描繪的願景無論有多美好,政策離不開客觀考慮,多年來的歷史已經證明,政府能夠做到的事情其實不多。香港政府做得最有效,就是將資產泡沫利益,變成庫房收益,然後再「洗腳唔抹腳」。特區的公共政策做得好不好,另作別論,但至少香港的稅率可以一直維持在低水平,是現代社會的奇蹟。
假如說政府的責任,是避免市民流離失所、負擔不起最基本的醫療和教育,特區政府便有責任謹守保守理財哲學。今天香港的管治亂局,源於政客的不知進退,狂妄自大,政府做不到的事,就請別許下任何承諾,阿門。
李兆富
獨立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