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區重建局於二○○六年展開深水埗發展計劃,受影響的海壇街一單位業主去年在執達主任上門收樓時,與兒子襲擊及妨礙對方。父子昨日認罪,求情時表示市區重建局的賠償額不足以他們在同區換樓,現時一家五口要寄住在親戚家。
記者:林綺琪
兒子首被告黎軍祥(二十九歲)及父親次被告黎友華(五十九歲)承認襲擊及妨礙區域法院人員等三罪。裁判官指兩人當日違反法庭命令,「即使唔同意法庭命令,有不滿,都必須尊重法律」,判兩人分別罰款六千元及八千元。
同區找不到單位搬遷
巿建局發言人指,涉案大廈的單位已全部收回,但由於案發後與業主商討賠償額等事宜,已轉由地政總署處理,故不清楚賠償詳情。
兩名被告與家人一家五口同住涉案約六百呎的單位。辯方指有關部門曾於去年開出呎價七千多元,即共四百多萬元欲向被告一家收回單位,但「𠵱家無人不知,香港樓價非常高」,被告一家曾多番在同區尋找單位搬遷亦不果。被告正循民事程序處理收樓事宜。
辯方續稱,單身的首被告任職消防設施安裝人員,原打算婚後與家人續住涉案單位。已退休的次被告更因早年儲下的金錢已所餘無幾,故曾想自殺。但兩人明白無論如何不捨及困難,亦不應暴力對待執達主任。
現時被告全家暫住在姨丈家,首被告在庭外直言姨丈家「始終係人哋地方」,遲早會搬走。市建局曾安排他們調遷,但由於需付市值租金一萬多元,故他們沒有接受。
去年六月十二日,多名執達主任上門收樓期間兩被告情緒激動,首被告一度以手臂箍一名執達主任的頸,並將他推向門;次被告則掄起拳頭欲向第二名主任揮拳,第三名主任阻止時,次被告又拉扯及撕破他的衣領令他倒地。其中兩名主任在報警後到醫院求醫,證實一人後頸扭傷及有紅斑,另一人則前頸擦傷。
案件編號:KTCC58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