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草藥護髮防脫髮洗頭水生產商霸王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五億五千萬元案昨在高院續審。代表原告的大律師揭露,霸王在「霸王致癌」的報道刊登後,收到來自「不平人」的告密電郵,指報道中的投訴人其實是洗頭水生產商,其為人「偷呃拐騙」,文章所述是「世紀大騙局」,抹黑霸王。
國家食監局曾抽驗
涉案刊於二○一○年七月的報道,指霸王冼頭水的姓陳用家,從報章得悉內地驗出洗頭水含致癌物二噁烷後,將包括霸王在內六款中藥洗頭水拿到化驗所,驗出霸王等三款洗頭水含二噁烷。
原告資深大律師鮑永年指,「不平人」的電郵顯示,陳是該三款未驗出二噁烷的洗頭水生產商,其公司在報道刊出後,還在《蘋果日報》登廣告,宣傳其生產的中藥洗頭水不含致癌物。
鮑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抽驗霸王洗頭水,證實其二噁烷含量不會危害消費者健康,而霸王在報道刊登前,已將有關二噁烷的法規提供予《壹週刊》記者,故促法庭考慮記者是否有被人利用,是負責任抑或選擇性報道。鮑又引述雙方毒理專家的聯合報告指,二噁烷存在於食水、空氣、洗潔精、化妝品、洗頭水,甚至炸雞、番茄汁,可吸入、進食或經皮膚接觸,但皮膚只能吸收百分之三,辯方專家雖聲稱二噁烷可致癌及有害,但也承認沒足夠科學證據對人類致癌,或使用洗頭水會損害肝腎。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1109/10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