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廂馬雲宣佈向台灣年輕人投資百億元新台幣(下同.約二十四億七千萬港元),那邊廂台經濟部早前卻直指他旗下的阿里巴巴偽裝成新加坡商打入台灣!台經濟部指阿里巴巴涉在台於二○○九年開放陸資前,隱瞞大陸資本身份,以「新加坡商」自居,「偷步」在台成立子公司,近日被罰款十二萬元新台幣(約三萬港元),並要於半年內補交文件,改為大陸名義,否則可能將被逐出台灣市場!
不改陸資名義恐被撤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阿里巴巴於二○○八年以「新加坡阿里巴巴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在台設立子公司,當時台灣仍未開放陸資入台。台經濟部指當時有懷疑該子公司實為大陸資本,但阿里巴巴堅稱是新加坡資金,沒有掌握有力證據下,未能開罰。
直到去年阿里巴巴在美國上市,台經濟部得到阿里巴巴的首次公開招股(IPO)資料,確認其台灣子公司跟大陸阿里巴巴為同一集團,故依阿里巴巴在台的資本一百萬元(約二十五萬港元),按比例對其罰款十二萬元。但阿里巴巴認為,其母公司在美國上市,股東僅16.28%為陸資,大股東是SoftBank及Yahoo等,資本國際化,不應被視為陸資公司。
台經濟部則指阿里巴巴的理由十分牽強,因為依該公司的合夥人制度,SoftBank 和Yahoo都要支持阿里巴巴提出的董事人選,三方相加持股超過六成,可見大陸資本對阿里巴巴具控制能力,故要求阿里巴巴半年內補交文件,改為陸資,否則可能將被撤資。阿里巴巴回應「會按規定程序補充資料或進行申請」。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