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大混戰 警起膠盾牌辣油噴劑38人被捕 12人今提堂

元朗大混戰 警起膠盾牌辣油噴劑
38人被捕 12人今提堂

【本報訊】「光復元朗」反水客示威衝突中,警方共拘捕三十八人,為歷次光復行動中拘捕人數最多的一次,其中十二人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更首次展示被捕人士身上搜獲的武器,包括自製洗衣機膠板盾牌、硫磺粉及辣椒油噴劑等,一些如對講機及護膝等亦被指為武器,發起行動之一的熱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批評警方將普通物件定義為武器不恰當,警方則稱是否武器要視乎被捕人士的解釋。
記者:林 熊 黃 昇 關震海

被捕三十六男二女(十三至七十四歲),分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阻差辦公、在公眾地方打架、普通襲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非禮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被捕者分別被扣留在元朗及天水圍警署,部份人今日將押往法院提堂 。
前晚反水客團體本土民主前線等數十人,在天水圍警署門外聲援,要求釋放被捕者,有人在門口花槽插上本土民主前線三支旗幟,至凌晨後陸續離去。

護膝及對講機亦當武器

昨午三時許,元朗警區副指揮官甘榮耀及助理指揮官(刑事)魏志崇召開記者會,魏指警方在行動中施放二十一次胡椒噴霧,亦有使用警棍制止有關人士,其間共有十名警員受傷,其中一人為公眾聯絡組警員。
警方亦展示撿獲的大批武器,包括𠝹刀、摺刀、螺絲批、由相機腳架改裝的警棍、由洗衣機膠板及燒烤網改裝的盾牌、自製辣椒油噴劑、硫磺粉、火酒及易燃液體等,其間有記者質疑護膝、對講機、防毒面罩及太陽眼鏡等並非武器,魏志崇解釋:「要視乎被捕人士嘅解釋,有冇合理解釋。」魏續稱,示威人士不但沿途滋擾商舖及行人,並衝擊警方防線,警方勸喻無效後才採取果斷行動。
熱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表示,不主張襲擊任何人,「但之前所謂代表元朗人、鄉紳嗰啲人高調恐嚇示威者,部份人擔心安全,(帶裝備)保護自己係可以理解」。

行動發起人:保護自己

他指熱血公民亦有準備雨傘去抵擋擲糞者,加上要製作標語及事後拆索帶,不少成員身上均有𠝹刀、剪鉗、萬用刀等,「你話佢身上面有𠝹刀、辣椒油,咁係咪武器呢?我唔覺得嗰啲係武器喎」。他又指警方搜出的盾牌、護膝、護甲是巿民保護自己之用,也不可能定性為武器。
本土民主前線發起人黃台仰表示,事前沒有要求示威者帶攻擊性武器到場,「事前唔清楚示威者帶埋呢啲嘢去,都唔清楚呢啲係咪用嚟攻擊警方」。他認為這類裝備是示威者「用自己嘅方法對抗政權」,日後會繼續按照巿民自發、沒有組織帶領的原則,亦不會宣傳使用武器。
其中一名被捕者是天樂新聞網約十八歲趙姓工程人員,該網負責人指,趙在西鐵站採訪時,被警方以管有非法通訊器材拘捕,趙昨午曾致電聯絡他要求聯絡家人及法律協助,至截稿時仍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