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週刊》多年前一篇「霸王致癌」的報道,遭霸王集團索償五億五千萬元,案件昨在高院開審。霸王一方指該報道失實,斥《壹週刊》猶如癌症,報道出街後集團股價大跌,市值蒸發廿四億元。代表《壹週刊》的大律師指,文章意思不是指用霸王一定會致癌,正如吸煙飲酒不一定患癌。
記者:梁偉強
原告是上市公司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公司霸王(廣州)有限公司,被告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壹週刊》總編輯李志豪也有到庭旁聽。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在開審前申請修改狀書,包括指控原告沒採取合理步驟減少損失,即沒向公眾承諾減少產品中的二噁烷。余又要求在二噁烷可致癌外,加入二噁烷可誘發癌症,及長期接觸可大大增加患癌風險,余則指文章意思不是指用霸王一定會致癌。除誘發癌症一項,法官最終批准修改。
原告開案指,《壹週刊》記者於二○一○年七月十三日早上向霸王的公關發電郵,表示同年四月收到投訴人的化驗報告,指霸王的洗頭水含二噁烷,《壹週刊》化驗三款洗頭水也驗出二噁烷,限霸王在同日下午回應,又兵分兩路,派員到霸王的廣州總部採訪。
稱市值蒸發24億
雖然霸王已安排首席執行官萬玉華與記者通話,解釋二噁烷在原材料出現是無可避免,也以專車送記者到廣東省日化商會了解二噁烷的事情,但當晚出街的報道指霸王職員推說負責人不在,也對商會有關二噁烷份量屬安全的說法,隻字不提。
至於報道提及的姓陳投訴人,鮑指相當可疑,因陳化驗了多款中草藥洗頭水,其中三款沒驗出二噁烷的洗頭水均由陳生產。鮑指霸王原本前景被看好,中期業績報告顯示營業額達九億三千萬元人民幣,較前一年同期增長百分之三十六,淨利潤則增長百分之四十七,大行分析員也建議買入霸王股票。惟同月十四日,霸王股價急挫百分之十四至停牌,市值蒸發廿四億元。鮑批評報道失實,標題煽情,斥《壹週刊》猶如癌症。
霸王集團由陳啟源、萬玉華夫婦創立,多年來以明星作代言人,尤以成龍「動L」廣告最深入民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1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