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免費電視及電台不得播放政治廣告,卻必須免費播放政府有關公眾利益的宣佈。法政匯思翻查香港案例及外國法例,指「有票,真係唔要?」及「2017機不可失」等政改宣傳片實為政治廣告,要求即時抽起。該團體召集人任建峰批評政府以公眾利益之名「博懵」作政治宣傳,或受法律挑戰。
法政匯思今發表意見書,指多款政改宣傳片暗示市民應「袋住先」接受政府方案,並非單純邀請公眾就政改諮詢提出意見。根據英國《2003年通訊法令》條文,政治廣告定義為涵蓋引導以達致某政治目的之廣告,包括影響公投、政策等。
現時本港法例及相關守則並無政治廣告及「公眾利益宣佈」(API)的定義。通訊局前身廣管局二○一○年曾裁定商台的民建聯贊助節目「十八仝人愛落區」及終極普選聯盟的普選大遊行廣告為政治廣告而罰款,後者裁決指有關廣告「將會合理地及容易被理解為呼籲大家支持改變現行選舉制度」。
促即時抽起
根據上述裁決,法政匯思認為政改宣傳片實則為政治廣告,而且毫無教育意義、資訊性或逼切性,政府卻將之「喬裝」為API,要求當局即時抽起。由於其他團體未能以相同方式宣傳,政府濫用有關豁免以遏制及歪曲公共議題的多元辯論,並不符合公眾利益。任建峰批評政府「只准州官博懵放火,不許百姓磊落點燈」,或因此遭受司法覆核挑戰,但法政匯思暫沒計劃入稟。
對於當局如何界定政治廣告及API,及持牌機構播放有政治廣告成份的宣傳片會否違規,通訊事務局表示,根據《廣播條例》,政府供應作廣播用途的廣播稿或材料,並不屬通訊局規管範圍,若接獲投訴會轉交有關政府部門跟進。本報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政改宣傳片如何符合公眾利益及會否抽起或修改宣傳片,局方發言人稱,落實二○一七年普選特首是政府憲制責任,也是重要施政目標,宣傳片目的正是推動及落實此目標。
■記者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