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約定俗成還是收費陷阱?讀者李先生早前到位於將軍澳新都城的「赤丸烏冬.丼物」享用晚餐,當天點了兩客烏冬及一客雞翼,消費一百元,豈料結賬時,李發現加一服務費竟是十元六角,而整張賬單總數更被四捨五入收一百一十一元。李先生不忿被多收費,立即與店員理論。
當時店員指李先生所點的雞翼是八折食品,須以原價加一方式計算,因此出現加一服務費是十元六角的情況,而整張賬單須以四捨五入的方式結算則是公司政策。李先生指當時他在餐牌及店舖內均沒有發現上述收費條款,惟最終仍支付了一百一十一元,他坦言並非吝嗇要多付一元,但質疑店方有隱藏收費。
赤丸回覆《蘋果》查詢時指為減少硬幣找續,故設定賬單總金額不足一元將以四捨五入計算,又稱有關告示已張貼於店內。該公司表示新都城分店慣常就折扣或優惠價之項目以原價加一形式結賬,惟去年底重新啟業後已改為以優惠價加一,店員或未熟習新系統,以致錯誤向客人收取以原價加一服務費。
太興無張貼告示
另有讀者曾於九龍灣淘大商場太興燒味餐廳用膳,點了一客價值三十五元的茶餐,連同加一服務費,應收取三十八元五角,惟結賬卻收三十九元,他認為不合理。太興客務經理馮先生回覆,每年新春期間設加一服務費,而四捨五入制原為方便顧客,非恒常收費方式,故未有於店內張貼告示。就事件表歉意,考慮明年起撤銷四捨五入收費方式。
梁永鏗律師指現時香港未有法例規管餐廳收費問題,包括服務費,但強調餐廳應於店內列明相關收費條款,市民若對收費有疑問只可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表示在任何交易中,商戶不應多收客戶錢,亦不能因四捨五入的原因多收款項,建議商戶訂明清楚加一服務費按原價或折扣價計算,如發現店方多收,顧客有權要求只付正確費用。
■記者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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