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伯伯!金伯伯!儂帶我去看看阿好?」五歲不到的我拉住肥胖金伯伯的衣角一逕地懇求。「金伯伯弗是弗帶儂去,儂個娘弗批准!」金伯伯無奈地回說。每到新年至,總會想起六十年前的這一幕:金伯伯來我家拜年,我就纏着他非帶我去「麗池」夜總會看看不可,這在當年香港是首屈一指的消費場所,捧場客非富即貴,消費統在一百元以上。別看輕這一百元哪!那時「打工仔」的薪水平均只有一、二百,窮人家哪花得起!至於為啥要求金伯伯?那是因為他是「麗池」夜總會的經理,人稱「大頭小金」,是我母親好姊妹蘭青阿姨的親阿哥,曩在上海,已是舞場經理,南來後,歸附香港聞人李裁法麾下,是香港夜生活的知名人物。鳥宿茂林,人投好店,金伯伯找對了人。李裁法原名李財發,發了迹,講文化,「財發」太俗,從高人言,易名「裁法」,雅多矣!李裁法是父親的老朋友,四十年代中,開了「麗池」,父親常偕商場上的朋友往捧場,閒時也會在我面前提及「麗池」的風光,什麼銀燈瀉月,座交金織,聽得我耳迷神馳,恨不得能往一看。
上天不負有心人,金伯伯終徵得母親同意,帶我去了一趟「麗池」。一看,驚呆!場內火焰熒煌,錦繡紛叠,裙屐雍容,鬢影衣香,絲管嗷嘈,恒舞酣歌……,黃口小子,一如劉姥姥入大觀園,大氣不唞,心兒直蹦。金伯伯在我頭上敲了一記,滬語罵:「小赤佬!弗長貌,將來一定是歡場客!」一言中的,青樓跌宕四十載,華髮頻生成老頭。就是那一次,我見到了李裁法,胖嘟嘟,人和氣,笑着多謝我這個小弟弟來捧場,說要請我吃冰淇淋。其時李裁法意氣風發,除了「麗池」,還擁有名聞香港的「青山」別墅,那是王孫公子、名門豪賈渡假之所。曾有傳記作者說李裁法直隸杜月笙門下,是「恆社」成員,金伯伯告訴我,他只是杜先生的徒孫,在上海灘從未聞得其名,是到了香港後才做大了,得名「香港杜月笙」,又稱「裁法娘舅」。
五十年代初,杜月笙避亂來港,李裁法執禮甚恭,杜先生晨起,即往請安。杜月笙去世,李裁法出面籌備喪禮,名流雲集,盛極一時。李裁法師法影界大亨張善琨,善噱頭,為展業務,在「麗池」首辦香港小姐選舉,五二年選出了導演但杜宇的千金但茱迪,但小姐可真厲害,出洋得了個環球小姐第四名,為港爭光,足見李裁法相女有術。但茱迪帶紅選美,不少女性紛紛參選。那時的選舉,不似如今規範嚴整,客人只消買票,就可以投心儀的小姐,方法一如上海灘選「花國總統」,票多者勝,於是名閨秀媛、北里花枝,各展奇謀,覬覦小姐鑽冠寶座。禍事來了,第三屆選出了司馬音(註:女星妞妞母親),引起眾雌鼓噪。司馬音聽說是李裁法的誼女,朝廷有人好做官,招惹不滿,群起抗議,詈罵不公。可有誰敢捋裁法娘舅龍鬚?一聲轟天吼,眾人噤聲拜服。五九年李裁法為張姓心腹出賣,被解台灣,「麗池」自此幕落星沉,舞榭歌台,終歸一夢。「麗池」歇業拆卸,建為「麗池花園」大廈,說是「花園」,騙人的!哪有?我在「麗池」住了四十多年,不見花園,只見「森林」(石屎)。
近日陶傑傳我一冊「麗池」四週年紀念特刊,內載李裁法所寫文章〈四載的回憶〉——「四年來是慘澹經營,幸獲同人之襄助,始抵於成,而其間種種之需要,端賴各界君子之惠吾良多,衷心感禱,無時或已……」文筆典雅流暢,堪稱範本,李裁法讀書不多,諒是出自名士之手。特刊附有兩幅廣告,「雲華酒店」、「四五六菜館」,不妨一記。「雲華酒店」是父親偕朋友嚴雲龍、黃展雲所創,當年在東區是首屈一指的酒店,也是北角地標,樓高五層,三層房間住客;一層酒樓夜總會,賓尼樂隊獻奏,顧媚駐場演唱;地下是西餐廳。刊廣告,自然是捧李裁法的場。至於「四五六」菜館,老闆王國樑,做上海菜,一把手,堪與啟超道「老正興」相比擬。滾滾紅塵五十載,俱往矣!夕陽向晚,我也多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