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宗網上體育新聞,美國田納西州兩支中學女子籃球隊,竟因為不想贏球而「鬥輸波」,伎倆包括投罰球時亂丟,拖延超過十秒不帶球上前場,甚至曾經嘗試射入己方的籃框,總之極為「肉酸」。兩隊都不想贏原因是為了「走線」,該場比賽的勝方季後賽要提早面對上年度全國冠軍。結果當地體育總會裁定兩隊違反體育競技精神,雙雙被判褫奪季後賽資格兼罰款。
類似的事件其實時有發生,近年最矚目一次是在倫敦奧運會的女子羽毛球雙打八強賽事,中國(圖)、南韓和印度共八名球員為了走線而「鬥輸波」,結果因違背奧運精神全數被取消資格,整圈賽事要重新進行,這樣規模的事件是奧運史上首次。
未盡力每場爭勝是否就違反「體育精神」?那界線有時並非黑白分明。不盡全力作賽在體育界是常有的事情,比如已經確保出線晉級後,運動員會保留體力,球隊則會收起正選讓其休息,這類做法一般都被接受。
不過也有刻意輸球而不會受到懲罰的情況,例如NBA等美國職業運動,因為戰績越差的球隊下一季選秀得到優先權的機會越大,有些無力爭標的重建球隊就索性多輸球(英文叫這做「Tanking」),祈求下年選到超級新人改變命運。這種做法不是甚麼秘密,但球迷除了恥笑嘆息之外,都接受這是球隊重建策略的一種。我想因為職業運動商業性高,球隊就等於一盤生意,大家對這類運作比較寬容;一換轉到學界和奧運會,大家都期望它們更純粹,心目中「體育精神」的尺自然拿捏得比較緊,當發生上競技雙方都鬥輸的醜陋情景的話,作出懲處也是合理的事。
文:喬靖夫
小說家+武道狂+籃球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