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卑鄙欠憐憫 虐Erwiana囚六年 女僱主擬上訴

官斥卑鄙欠憐憫 
虐Erwiana囚六年 女僱主擬上訴

【本報訊】印傭Erwiana遭女僱主虐打兼恐嚇案,女僱主昨被重囚六年,另罰款一萬五千元,為同類案件最重。區院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斥女僱主羅允彤的所作所為令人遺憾,又斥她自感高高在上、對她認為地位較低的人欠缺憐憫,對兩名受虐印傭的態度卑鄙。法官並批評,現行制度僵化強制女傭須跟僱主同住,促致虐傭事件發生,若外傭可外宿,或可避免。辯方透露會就定罪及判刑上訴。
記者:林綺琪

涉虐傭的女僱主羅允彤昨被官指摘對受虐印傭態度卑鄙。楊柏賢攝

女被告羅允彤(四十四歲)昨出庭時將頭髮束成馬尾,全程低頭聽取判刑。因還柙沒有化妝的她稍見憔悴,聞判後神情冷靜。被告的女兒及胞姊有到庭,兩人同樣表現冷靜,女兒在判刑前更與友人在庭外談笑風生。

Erwiana被虐打前樣貌娟好。

返回印尼前於赤鱲角機場拍照的Erwiana面部腫脹,有瘀黑傷痕。

羅允彤的胞姊(左)及羅的女兒到庭旁聽案件。

事主指判刑過輕

女事主Erwiana及Tutik昨均有到庭旁聽,Erwiana及外傭團體均指判刑過輕。團體認為應判以最高刑罰;Erwiana則指判刑與被告對她的暴行並不相稱,或會令虐傭的僱主得到錯誤訊息、以為政府容忍虐待事件。區院最高判刑為監禁七年。另一宗較轟動的虐傭案要數二○一三年,大埔一對夫婦因不滿印傭工作表現而施毒招,包括以單車鏈打、熱熨斗灼臉,分別被判監三年三個月及五年半。
辯方透露,被告在港土生土長,中三畢業後曾任美容師、又曾搞生意,婚後則轉為全職家庭主婦。辯方指被告並非冷漠的怪物,呈上八封由親友撰寫的求情信,力讚被告是溺愛子女的母親、盡責的女兒及妹妹,犯案與一貫性格不符。被告亦熱心公益,多年來曾捐七萬多元給不同機構。早前索取的報告指,被告沒有精神及心理問題,但她持續否認自己有犯案。
辯方認同本案很差,但不是同類案中最差,因並無證據顯示事主身體及心理上有永久傷害,施襲的工具亦是隨手拿起的家具,事前沒重大預謀,非如其他案使用單車鏈、熱熨斗等。辯方坦言正常人不會有如此,被告的行為或因她生命中曾發生一些不愉快事。被告因兒子對塵埃敏感,故重視家中清潔及衞生,因家傭未能達到她極高的期望,方令她犯案。

被告終十九罪成

辯方指事發後被告一直被傳媒狙擊,其身邊人、親友亦不能倖免,對她而言已一直受懲罰,期望法庭可判以一個不會令她對未來失去希望的刑罰。
法官對無辜的人因本案受負面影響表示同情,但她斥被告的行為令人遺憾,對兩受虐印傭的態度卑鄙,相信她們長時間感無助,而Erwiana在事發前後的外貌對比更感可悲。被告親友大讚她,但他們看不到她另一面。法官又稱讚在機場協助Erwiana回印尼的女同鄉,指她無私及善良,令事件得以揭發。
羅除恐嚇Erwiana說要殺死其家人和恐嚇另一印傭Tutik要殺死她,她還以吸塵機管塞入Erwiana嘴巴攪動、令其口腔受傷,又在Erwiana手腳出現皮膚問題時,不讓她求醫,令其雙腳情況惡化潰爛。羅終被裁定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襲擊及刑事恐嚇等共十九罪成。
案件編號:DCCC421、6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