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訊速遞︰(奧運)奧委會放寬贊助商推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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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奧委會放寬贊助商推廣條例

國際奧委會(圖)執委周四通過放寬第四十條款,准許運動員為非大會官方贊助商進行宣傳。原來的條例說明,若奧運參賽者在賽事舉行期間為其他贊助商作任何推廣,將會被取消資格;條例修改後,運動員可以進行與賽事本身沒有直接關係的「一般」或「非奧運」性質宣傳。國際奧委會七月正式通過後,新例將於明年的里約熱內盧奧運生效。綜合外電(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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