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星梅綺單位被申逆權侵佔原為教會 男子佔用20年

影星梅綺單位被申逆權侵佔
原為教會 男子佔用20年

【本報訊】著名食家江太史孫女、已故四、五十年代女紅星梅綺生前買下何文田兩個單位辦教會,惟在她死後,一名男子未得業主同意下一直佔用單位。該男子稱一直沒有人要他交租,他已逆權侵佔單位廿年,故入稟高等法院聲明單位屬他所有。他希望將單位出售後套現,稱要買較大的單位繼續辦教會。
記者:黃幗慧 羅日昇

梅綺為廣州顯赫一時的名食家江太史(江孔殷)的孫女,與去年逝世的本港著名食家江獻珠為同輩。三十年代的編劇家南海十三郎(江譽鏐)是江太史的十三子,亦即梅綺的叔父。梅綺六歲時已成童星,在一九三七年正式從影,演技出眾,被稱為香港第一個千面女星,演出的電影包括《雷雨》、《夜上海》、《金山大少》、《金蘭姊妹》等。
梅綺曾與男星張瑛結婚,但後來離婚。她在一九六○年息影後從事傳道工作,創立「新約教會」,但教會被內地列為邪教。梅綺在一九六六年因舌癌病逝,終年四十三歲。

已故名食家江太史(左)是梅綺(右)祖父。

原告稱欲變賣單位

涉案相連單位位於梭椏道五及七號一幢唐樓的頂層,由原名江端儀的梅綺分別在一九五九及一九六五年買下。原告楊贊明昨接受訪問時稱,上址原為由江創辦的「基督靈恩教會」,但江後來移民,沒人打理。上址現為「基督信徒教會」,楊稱他在九五年來港接手管理,現約有廿多名教友。楊說,他主要在內地及香港照顧外傭、非洲難民、邊青等,在國內獲工資。楊稱他生活簡單,無欲無求,但單位日久失修,故希望取得單位業權後,將單位變賣,讓他買另一個更大的單位擴充教會。
涉案大廈及單位外都沒有招牌,兩個相連單位約一千平方呎,裝修簡陋。附近街坊稱,很久以前上址確曾有教會聚會,但過去廿年再沒見過,只見南亞裔人士出入,而每周只見楊一至兩次。
據入稟狀,梅綺在一九六六年二月廿二日立遺囑,將被告孫慶愷列為其中一名遺產執行人。江在一九六六年八月十七日逝世。楊在入稟狀承認未得被告同意下,自一九九五年獨自佔用單位至今,並負責單位裝修及支付各項雜費。楊在本月中透過律師通知被告,已逆權侵佔單位,有權登記成為單位業主,但被告沒回覆。
案件編號:HCA4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