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留宿或減虐傭案

官:不留宿或減虐傭案

【本報訊】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批評現時外傭強制留宿及中介費制度。她指虐傭在本港並不罕見,但若外傭毋須強制與僱主同住,或可減少事件,然而現時制度僵化,外傭沒選擇。僱主協會則指准許外傭在外住宿是弊多於利,勞工處亦指留宿規定必須保留。
Erwiana認為如可選擇是否同住,她所經歷的事就能避免,希望港府可更改規定。外傭團體指,強制留宿和中介公司等問題令無良僱主和中介人繼續虐待和剝削外傭,要求港府廢除強制留宿規定及收緊對中介公司的規管。
勞工處歡迎判決,但指政府的勞工政策是讓本地勞工優先就業,當初輸入留宿家傭是為了補充本地全職留宿家傭的嚴重不足,更改留宿規定會與此政策背道而馳,僱主需額外承擔為外傭提供住宿,更或會對本港私人住屋及公共交通造成額外負荷。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亦指,若外傭獲准外宿,或會做副業、剝奪本地工人的工作機會,板間房等租金亦會飆升,對低下階層造成壓力。

促檢討中介費

另法官又指,外傭來港工作需支付一筆龐大中介費用,有公司會在外傭的月薪中扣除,此舉屬犯法,但執法存在困難。而由於外傭需要清還費用,故她們即使工作不愉快、亦不能更換僱主。加上外傭在工作時被危及健康及人身安全,中介公司亦視而不見,她認為本港及印尼政府均應檢討現時中介公司收取費用的制度。
勞工處則指法例規定,職業介紹所向求職者收取的佣金不得超過其所賺取首個月工資的一成。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