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客貨車司機聲稱遭人整蠱,搵食車的車胎被放氣之餘,車窗更塗上甜液令座駕滿佈螞蟻。一日深夜他在泊車位附近坑渠倒入白電油並點火引發爆炸,令渠蓋飛彈及出現約十米長火龍,損毀三輛車。他昨承認縱火罪,提及酒後犯案純粹為發洩,法官則嘲諷他:「你好似細路仔玩泥沙咁……你唔係十四歲,係四十一歲喎𠵱家!」
記者:樊素心
控方指被告李國威有九次案底,案發前約一周因毆打他人被判守行為。辯方稱被告無精神病紀錄,案件押後至三月十二日以候精神報告判刑,被告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去年八月十四日凌晨約三時,葵涌葵蓉苑保安員聽到「嘭」聲巨響,於石頭街目睹約十米長的火龍後報警。消防員到場將火救熄並發現一罐電油。街上兩個渠蓋因爆炸飛彈到路上,一輛私家車車身遭熏黑及前胎燒溶,另兩部客貨車則車牌脫落,車頭燈疑遭渠蓋撞爆。
警方根據現場閉路電視鎖定被告身份,翌日掩至其寓所將他拘捕。他在警誡下稱懷疑遭人整蠱,令他泊於石頭街的客貨車滿佈螞蟻。案發晚他曾飲酒,一時憤怒下帶同白電油到場,在坑渠倒入電油後用火機點火。
搵食車遭人放氣塗甜液
辯方指被告的客貨車經常泊在石頭街,客貨車曾遭人放胎氣、在車胎旁放石仔及在車窗塗抹甜液,令貨車佈滿螞蟻,他曾報警求助,案發晚他與友人傾訴,席間喝掉半打啤酒加威士忌,非為報復而縱火。控方確認被告曾就螞蟻事件報警。
區院法官郭啟安斥被告不負責任並予以強烈譴責,直言三部車是無辜損毀,若當時有人行經現場或會引致傷亡,認為被告為發洩犯案的解釋不尋常,「你好似細路仔玩泥沙咁,玩你去第二度玩吖,唔係玩呢啲!你唔係十四歲,係四十一歲喎𠵱家」。辯方回應稱被告行為鹵莽及不成熟,請求輕判。
案件編號:DCCC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