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一年氣走十個補習老師教功課扯火 父膝撞七歲仔

兒子一年氣走十個補習老師
教功課扯火 父膝撞七歲仔

【本報訊】七歲男童疑因做功課不專心,教功課的父親一怒之下竟以教科書扔向兒子,更掌摑及膝撞他。父親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求情時稱兒子成績差,過去一年已氣走十名補習老師。但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直斥其行為過份,又指他「失控得好犀利」。
記者:林綺琪

被告昨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獲准保釋候判。資料圖片

控方原打算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三十四歲)這宗案,惟李官昨閱畢案情後,認為案件暴力程度嚴重,不同意讓被告守行為。他又指被告「一下錯手可以理解,但你打到唔識收手」;又認為「大人嘅問題,唔應該攞小朋友當沙包咁打」。控方終改為要求被告答辯,被告其後認罪,獲准保釋至四月二十日,等候感化及心理醫生報告判刑。
任職司機的被告在案發時並非與妻兒同住,但每月有給家用。辯方指被告現時已與妻子復合,他與妻子、七歲及兩歲半的兒子同住;其中七歲兒子是案中事主。辯方透露,被告兒子最近考全級尾六,且他在過去一年已氣走十個補習老師。被告太緊張兒子的學業,但他當日教兒子功課時,兒子未能專心學習,故被告衝動下犯案。由於被告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妻子又常不在家,故他聘用工人照顧兩兒子,可見他疼愛家人,日後亦會耐心教導兒子。辯方期望可索取感化報告,好讓被告可接受專業輔導、學習控制情緒。

官:暴力解決唔到問題

李官指被告的行為非常暴力,亦對解決問題無補於事,「整個暴力都不可接受,細路已搞到大人好頭痛,但暴力解決唔到問題,打係會有深遠、長遠嘅害處」。他又質疑男童或有「少少問題,有特別需求」,但辯方指男童未有被診斷出有學習障礙。
今年一月七日,被告到兒子屯門家中教其做功課。至晚上十時許,由於男童不專心學習,被告先將紙巾盒及教科書扔向兒子額頭,其後又掌摑了他四下,再用膝撞兒子的腹部及大腿。翌日凌晨三時,男童母親回家,發現兒子受傷,遂將兒子送院及報警。男童的面頰觸痛、其右邊額頭亦有觸痛、瘀傷及發腫,留院一日後出院。被告至本月五日被捕。
案件編號:TMCC5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