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冒充教師詐騙學生家長被捕的劉姓女疑犯,曾有虛報學歷訛稱任教名校,以詐騙家長補習費的前科。因欺詐罪被判監十二周,緩刑兩年。
案情透露二○一二年三月至八月,劉在旺角、屯門、天水圍和網上結識六名家長,訛稱在不同學校任教,可為他們子女提供每小時一百五十元至八百元的私人補習,惟補習完後她卻調高收費,半年間騙取一萬多元,其中一次她補習三個半小時後,竟索款一萬五千六百元,但六名家長均沒有應其要求支付全款。其後有家長對劉的身份起疑,報警將她拘控。
劉在庭上承認六項欺詐罪,求情稱自教育學院畢業後,因要求高及壓力大,患上強迫症、抑鬱及思覺失調,曾兩度入住青山醫院,獲法官接受其因精神問題影響其自制能力下犯案。
■記者文兆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