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集團主腦加刑囚75月

賣淫集團主腦加刑囚75月

【本報訊】管理旺角區五間淫窟的賣淫集團主腦潛逃八年後,因返港換領智能身份證而落網。他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管理賣淫場所罪成,區院法官昨指考慮他因中風致無法照顧自己,酌情減刑,但他身為集團老闆,對同黨和淫窟有「話事權」,且淫窟組織嚴密,決定應控方要求加刑,重判他入獄六年三個月,加刑幅度為百分之五十。
被告何偉光(五十八歲)有六次案底,需要靠枴杖輔助行走。他於二○○三年八月至翌年六月間管理五間淫窟。
卧底警員曾於被告管理的砵蘭街淫窟工作蒐證,警員供稱淫窟會共用妓女,亦設有供妓女匿藏的暗格。被告潛逃八年後於二○一二年在入境處被捕。
案件編號:DCCC406/14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