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縱火學生保釋 禁足上水

圖縱火學生保釋 禁足上水

【本報訊】兩名青年疑在上水水貨客集中地巷仔街被警員目擊向店舖拍照,其中一人更取出火機「撻火」,兩人被控遊蕩及企圖縱火兩罪,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均須還柙至下月十七日再訊。兩人昨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其中學生被告鄭康佑獲准以現金二千元擔保外出,須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上水範圍。
鄭康佑(十九歲)與侍應李自強(十八歲)同被控於本月一日,在上水巷仔街遊蕩,並企圖用火損壞垃圾桶。由於李自強須聘請律師,其保釋申請押後至下月四日才處理。
控方曾在裁判法院指,有人被捕後承認欲縱火燒倉外的垃圾桶,另一人身上則藏有寫上「反水貨客入侵屯門」字句的紙張。
案件編號:HCMP432/15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