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導師認扑傷男童

補習導師認扑傷男童

【本報訊】補習導師不滿一名六歲男生在補習中心隨地丟垃圾,以行山杖打男童的頭三下,令其頭破血流需送院縫針。原被控兩項故意襲擊兒童致健康損害罪的導師昨承認其中一罪,另一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
被告錢浩賢(三十歲)在中大保險、財務及精算學系畢業,現職業務分析師。辯方指由於事發當日被告身體不適,方會攜帶行山杖到補習中心,而非特地用作體罰學生。被告自撰求情信指已明白以暴戾手法處理事件是錯,會成為其他兒童的壞榜樣,認罪是為了提醒自己不再犯,他不會再因一己怒氣而衝動行事。
男童X是沙田美林商場一教育中心的補習學生。去年一月廿四日,X父接獲通知到中心,發現X頭部受傷流血,被告向X父道歉,X父帶X到醫院並報警。被告在警誡下稱X太頑皮令他犯案。裁判官相信被告犯案是單一事件,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九日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案件編號:FLCC6250/14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