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愛滋病的單身義工陪同有認知障礙的男病人覆診後,疑四次帶病人返回自己寓所或在體育館更衣室,對病人手淫及舔乳頭及陽具非禮。被告向警方表示,進行上述行為時並無採取任何預防措施,因他知道口水不會傳染愛滋病毒。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無做預防措施
被告陳傑偉(五十三歲,圖)否認四項非禮罪,控方指事主X(三十九歲)因中風致有言語及活動障礙,被告在X所住的復康中心做義工,受X父委託帶X到醫院覆診。
去年一月,X向父親投訴遭被告性侵犯。四個月後X再向父親投訴遭被告非禮,他反抗下遭被告遺棄港鐵站,父親於是報警。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去年一月至五月間帶X到醫院覆診後,帶X到石硤尾或界限街體育館做運動,接着分別四次帶X去被告寓所或在體育館更衣室替X沐浴,其間他舔X的乳頭及陽具,並替X手淫。他知道口水不會傳染愛滋病毒,並無採取任何預防措施。
口齒不清的X昨在庭上指控「佢(被告)想雞姦我」,並指着自己臀部示意。辯方盤問X指X染有毒癮,是X自願讓被告替他手淫,又指X因失眠而問被告借錢買丸仔但被拒,於是誣衊被告欲雞姦他,X否認誣衊。
案件編號:DCCC922/14
■記者蔡曉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