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四月一日全港實施第二階段膠袋徵費,所有零售點禁止免費派發膠袋,但又容許眾多豁免收費情況。商戶和市民批評條例繁複,最難分辨食物是否屬氣密包裝才知應否徵費。氣密簡言之是食物包裝會否漏氣或漏汁,有海味舖售賣兩款包裝紅棗,啤膠封口屬氣密,索取膠袋要收費,另一款打結就可免費索取膠袋,商戶普遍指寧願統一徵費免除麻煩。
記者:潘柏林 倪清江
首階段膠袋徵費實施逾五年,只涵蓋約三千間大型連鎖零售店。新例將擴展至整個零售業,如商場、街市及路邊店舖,而批發及服務業則不受影響。部份產品以食物衞生為由,准許豁免徵費,環保署助理署長黎耀基表示,原則上人畜會食下肚的食物和藥物,暴露在空氣中會沾染外物,從衞生層面考慮,有膠袋盛載屬合理。豁免徵費的關鍵在於食物是否屬「非氣密」。
冷凍食品可獲豁免
黎耀基指袋裝餅乾、朱古力、薯片等已「啤實」,不會漏出汁液,屬於氣密包裝,顧客索取膠袋就要收費。而各類水果包括有皮的香蕉和西瓜、用保鮮紙包裹的食物、有獨立膠袋裝載的麵包,均視為非氣密,索取膠袋就毋須收費。故新例對街市大部份商戶包括菜檔、肉檔和水果檔影響不大。
但部份氣密食物仍可能獲豁免,食品有完整封口包裝,凡屬冰凍或冷凍食品,例如冷氣櫃的牛奶、盒裝壽司、甜筒等。署方解釋這種食品會出現倒汗水,基於衞生考慮可獲豁免。餐廳的外賣飯盒和紙杯亦視為非氣密,亦可獲豁免。黎耀基舉例指兩支相同的樽裝飲品,若放在冰櫃的可免費獲膠袋,但放在室溫的則要繳費買膠袋。
店主:寧願統一徵費
有零售店主對氣密定義感到混淆,黃先生經營海味雜貨店,他指以紅棗為例有兩款包裝,啤膠封口要徵費,紮起封口卻毋須徵費。他對分類感到混淆,擔心與顧客起衝突,「你強迫性盞嗌交」。陳先生經營高檔水果店,水果包裝各式各樣,有氣孔膠盒及保鮮紙包裹,以上全屬非氣密,但亦有真空包裝的粟米,屬於氣密。他認為要逐一分辨很難,寧願統一徵費,「如果行呢個政策,不如就全部用膠袋都收五毫子,𠵱家咁分法都需要適應期」。
至於非食品則全部都要徵費。全港報販大聯盟主席廖社青指,會聯繫逾五百位報販,鼓勵行家不要將報紙預先入袋,相信市民會逐漸習慣,他指不附膠袋對銷量無影響。報販何生指附送膠袋是近十五年習慣,相信顧客會選擇節省五毫,但仍會保留一部份膠袋,可在雨天時包起報紙,讓客人多一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