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自己錢 - 左丁山

捐自己錢 - 左丁山

賓架E在中環打拼之時,忙於為私募基金投資者搵錢(亦為自己搵埋一份),除咗經常去聽音樂會之外,好少其他活動,遑論參加社企回饋社會!現在退咗休,唔講集資搵錢嘞,就可以講吓回饋社會,盡一份社會責任。
左丁山與賓架E都係讀經濟學嘅,一講企業社會責任,就會記得佛利民嘅理念:企業之唯一(注意,係唯一)社會責任就是為股東利益追求利潤最大化──在各種道德,法律制約(constraints)範圍內。
經濟學家一講最大化(maximise),必定係講在制約條件之內,即所謂subject to constraints,在微積分,沒有制約的最大化數目就是無限大,現實社會必定有好多制約,法律上的、人才上的、資產上的、競爭上的、科技上的、道德上的,在種種制約條件規限下達到利潤最大化,就是將公司管理發展到淋漓盡致,要達到利潤最大化,相當不易,管理層不應分心去搞業務外活動,故此佛利民講到企業不要搞慈善,不要搞社會活動,總之要賺到最多嘅錢,派股息俾股東。股東交完稅,鍾意捐款做慈善,做乜都得,企業不應在派股息前,先將利潤一部份捐咗出去做慈善及無生產性之社會用途,導致可派息現金減少。
賓架E當然深明此理,佢搞私募基金,投資於不同生意之前,身為投資者,又身為受私募基金投資者信賴嘅基金管理人,當然熱切於為投資者爭取最大利潤,點可以分身分心去辦社會企業或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吖,遵守所有現實制約條件嘅企業就係良心企業,明知公司冇錢出糧而繼續混下去,明知會害人而繼續賣冇營養奶粉,賣地溝油食物,賣假藥,網上賣假貨嘅企業,即使猛講企業社會責任,猛講推廣環保嘅公司,根本就係無良企業,應受唾棄!香港現在追趕西方潮流,講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大公司設立CSR部門其實就係另類公關包裝。香港企業家之中,捐獻最多嘅應該係李嘉誠(透過李嘉誠基金會)與已故邵逸夫爵士(捐予教育)。李嘉誠可能係最接近佛利民理念嘅善長,長和系素來不大多用股東嘅錢去辦公益,但佢私人全力支持嘅李嘉誠基金會(成立於1980)就至到目前,一共捐咗150億元俾教育、醫療及大學方面,其中九成用於大中華地區。有啲人用公司錢捐幾萬銀俾學校就聲氣多多,根本係小人物,也是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