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信股份(前稱中信泰富,267)二○○八年炒燶逾百億元累計外滙期權合約(Accumulator),證監會對中信及五名高層提出民事訴訟及研訊程序。中信前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昨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推翻證監會向市場行為失當審裁處召開研訊的決定,但法官指張可在審裁處申請終止聆訊,故拒絕其申請。證監會昨日指包括前主席榮智健在內的四名高層,已獲證監會同意批准暫緩民事訴訟。
未能推翻證監召開研訊
證監會代表律師昨指出,張立憲並無提出暫緩民事訴訟。張的代表律師指證監會同時對張展開民事訴訟,及市場行為失當審裁處研訊,對張造成不公,濫用程序。
證監會經過六年調查後,去年九月在民事索償追溯期屆滿前最後一日,入稟要求法庭頒令中信及五名前高層主席榮智健、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李松興及執董周志賢,向買入價值19億元中信股份的4,500名投資者「回水」。
記者:蔡曉楓
案件編號:HCAL16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