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過六年諮詢期,《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修例建議終於出爐。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除建議剔除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行政職能,僅保留司法裁定職能,更建議將多項罪行的最高罰則提高一倍,及增加兩倍審裁員的總人數。
審裁員增至千五人
條例曾分別於二○○九及二○一二年完成首輪及次輪公眾諮詢,此後音訊全無,當局前日突然公佈檢討條例結果,建議提高最高刑罰加強阻嚇力,與淫褻物品相關罪行的最高罰款增至二百萬元,與不雅物品相關罪行首犯及重犯的最高罰款則分別提高至八十萬元及一百六十萬元。而與不雅物品相關的第二次或其後定罪,最高監禁刑期增至兩年。
政府建議維持現行審裁委員制度,但要提高審裁處的代表性和透明度,擬把審裁員總人數,由五百人逐步遞增至一千五百人,及把審裁處每次聆訊的審裁委員人數,由最少兩人增至最少四人。
當局指現時的淫審處是司法機構轄下一個專業審裁處,但同時履行評定申請人呈交物品類別的行政職能,及裁定法院或裁判官轉交物品是否淫褻或不雅的司法職能。商經局指由司法機關履行行政職能,有損司法獨立的原則,制度不理想,建議剔除。上述建議已獲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支持。
政府亦建議成立一個由資訊科技業界組成的聯絡小組,優化現行針對互聯網淫褻內容的共同規管機制。立法會議員馬逢國認為諮詢至修例時間合理,指近年業界若不肯定物品評級,也多自行先呈交淫審處評審。
■記者馬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