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尼康導師羅錦業除了被指破壞鳳園生態,他有份創立的香港生態攝影會多次舉辦台灣生態攝影團,收取每人逾六千元團費,但未有領旅行社牌照,涉無牌經營旅行團。羅稱活動並非由他負責,拒絕正面回應。
兒子任公司董事
香港生態攝影會由羅與一名李姓學生合辦,在facebook群組有逾一萬三千名會員;去年中亦註冊成公司,唯一董事是羅洛軒,據悉就是羅錦業兒子。該會過去兩年最少四次舉辦前往台灣生態攝影團,而且會招攬羅任教課程的學生參加,但該會並無旅行社牌照,涉違《旅行代理商條例》。
根據該會facebook群組,去年十月曾舉辦四天的「蝴蝶生態攝影自由行」,雖然介紹聲明屬自由行活動,但卻收取每位六千多元的團費,為團友代訂機票、酒店及旅遊保險,更仿效旅行社設團號。該團由羅的李姓學生出任「義務全程陪隊」,在台灣亦有「生態隨團陪遊」,負責安排行程;照片中可見羅錦業亦有隨團。該會在今年三月中亦將舉辦類似攝影團,時間剛好在原本由羅任教的尼康課程後。根據《條例》,收費代訂到境外的交通及住宿即屬經營代理,必須領牌。
羅錦業拒絕正面回應攝影團問題,稱並非由他負責,又指網上有不少群組都會組織同好集體到外國攝影;記者指有攝影會與持牌旅行社合作出團,他就表示不清楚情況,又指facebook群組不等於攝影會,但無解釋兩者分別。
■記者林偉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