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賄賂案】
【本報訊】大角嘴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校長被指收受家長名貴禮物案,校長李凌秀及家長昨被裁定表證成立。李自辯時透露,曾有家長向總校長孔美琪送禮,孔購買價值相若的書本或教材給家長回禮,李從而知道校方有此回禮的「認可政策」。李慨嘆有時候家長盛情難卻,她為免冒犯家長才收禮,回禮亦屬禮儀一種。
四十四歲首被告李凌秀承認,從前沒有向所有教職員透露「認可政策」,那些遇上送禮的教職員向她查詢才會知悉,至二○一三年,該政策列入員工手冊。控罪則指李及三十九歲次被告家長汪穎於二○一二年,干犯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共七罪。
案件編號:KCCC3688/14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