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震寰瞞南沙項目權益 震宇上訴得直霍家三百億爭產案重開

指震寰瞞南沙項目權益 震宇上訴得直
霍家三百億爭產案重開

【本報訊】一度和解的霍英東家族三百億元爭產案有新發展,指控二哥霍震寰隱瞞近百億元南沙項目權益的霍震宇,昨獲判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重開案件。判詞亦透露,與訟各方再獲德高望重長輩協助,試圖斡旋以達成和解。據了解,有關長輩是董建華及梁愛詩。
記者:黃幗慧

爭產案在二○一一年展開,由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長房三子霍震宇入稟,要求撤換霍震寰及姑姐作為遺產執行人,翌年經過一輪談判後和解,訴訟被永久擱置。但霍震宇後來發現,霍震寰隱瞞南沙項目權益,質疑他的誠信,在二○一三年要求重開案件,但被判敗訴。霍震宇不服,與兩姊姊霍麗萍及霍麗娜在上月提出上訴,昨獲判得直。

原審官誤解協議條文

在和解期間涉爭議的是持有百分之五十一南沙項目番禺發展有限公司的股權,家族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在一九九七年將股權轉到主責慈善的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而有榮沒有行使在二○○七年到期的回購權,故霍家在二○一二年進行和解時,南沙權益已不存在遺產中。霍震宇一直稱對有關股權安排並不知情,他與兩姊表示若達成和解是代表放棄南沙權益,他們根本不會和解。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昨在判詞中指,原審法官潘兆初也認同南沙權益的爭議要經過聆訊才能處理,但卻沒有這樣做。潘官指由於南沙權益的回購權已過期,故並非和解協議下的有效股權,但上訴庭認為潘官錯誤理解協議條文,並指霍震宇指控霍震寰隱瞞股權及誤導的爭議尚未解決,潘官是不能下令各方恢復進行和解。
判詞續指,潘官作出決定時,應考慮事件的全面背景,包括霍震宇及兩姊對股權的安排所知有限。上訴庭明白潘官希望與訟各方能盡快履行和解協議,但面對本案的情況,法官可以做的其實有限。上訴庭認為除非各方透過調解或其他方法處理雙方分歧,否則再出現訴訟是在所難免。
上訴庭下令撤銷潘官原審的決定,即可重開有關撤換遺產執行人的案件,但要待其他爭拗及訴訟解決完成後才能重開。此外,若霍震宇及兩姊打算就早前和解協議提出訴訟,上訴庭表示他們可在可在廿八日內提出。
案件編號:CACV13、16、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