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成員被判社服令

社民連成員被判社服令

【本報訊】社民連成員曾浚瑛去年參與反東北示威時,在立法會停車場被保安員發現,他拒回應是否有訪客證,早前被裁定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名成立,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蘇惠德叮囑示威者須配合執法人員,才能有秩序地表達意見,示威者不應與執法人員對立。

稱續有政治檢控

曾浚瑛在庭外表示認同裁判官所言,他重申無論是立法會人員或前線警員,示威者不應與其對立,因示威者所爭取的理想,對他們而言都是好東西。他批評政府為掩飾自己不是,才讓示威者與前線執法人員處於對立面。他強調判決不會影響他繼續參與社運,又預告政治檢控陸續有來。
從事廣告製作的二十六歲被告曾浚瑛去年六月十三日到立法會示威,與保安員爭執。保安員在庭上聲稱遭被告扭傷手指。法庭早前為被告拿取的報告指,被告態度誠懇,願為所犯負責任,建議法庭考慮判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3347/14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