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反對派領袖安華(Anwar Ibrahim)第二次被控雞姦案,昨天由國內最高級法院作終極裁決,維持有罪判決和五年刑期。已經六十七歲安華再次繫獄,勢令他的政治生涯結束,亦令反對派群龍無首。安華在庭上直斥此案「謀殺司法獨立」,是政府打擊他的政治陰謀。
安華一九九八年當副首相時被控雞姦家庭司機和濫權掩飾,為此入獄六年。正當他出獄東山再起之際,又被控在二○○八年雞姦競選助理賽義夫(Saiful Azlan Bukhari),上訴庭去年推翻一審無罪判決,並判安華入獄五年。安華上訴至國內最高級的聯邦法院時,對脫罪審慎樂觀,但終審裁決卻令安華和法院內外逾千支持者意外和失望。
「成謀殺司法獨立共犯」
法官指辯方聲稱這次起訴是政治陰謀,完全沒有事實根據,卻有「壓倒性證據」證明賽義夫曾遭雞姦,又判賽義夫的口供可信。辯方指警方向賽義夫體內取得的精液樣本下手腳的論點,亦被法官駁回。
法官宣讀完判詞後,安華的妻子阿茲莎(Wan Azizah)眼淚忍不住奪眶而出。安華擁抱和安慰她,並強帶笑容擁抱一眾子女和孫子,又向庭內一名支持者說:「我還好。」安慰家人期間又向庭內記者揮手說:「幾年後再見你們。」
罪已定,之後問題是判刑是否需要有變。安華在判刑求情陳詞堅稱無辜,指事件是要終結他的政治生涯的陰謀,「真主是我的證人,我不會噤聲,我會繼續爭取自由和公義,我不會投降」。他又當面批評眾法官「向政治主子低頭,成為謀殺司法獨立的共犯」。法官要求安華停止發言,安華反更大聲,最後五名大法官離席,宣佈短暫休庭。
休庭完畢後法官維持五年刑期,指安華沒有悔意,但亦駁回控方的加刑要求,指沒加刑理由。安華按法例失去國會議員資格,服刑五年後亦將禁止參政五年,但他聲稱反對派三黨人民聯盟「有沒有我都會繼續下去」,又稱威權領袖常以為異見人士最好收監,很多時卻激發反彈。
首相納吉(Najib Razak)辦公室在宣讀判詞後短短數分鐘,就發出相信是一早準備好的聲明,指此案是由個人提出,並非政府,又聲稱大馬司法獨立,呼籲各界尊重法律程序和判決。安華指首相辦公室這麼快出聲明,顯然心中有數。
逾千人法庭外聲援
法院內外的安華支持者都不滿裁決,高呼「烈火莫熄」、「上蒼萬歲」和「打倒(執政)國民陣線」等口號。人民聯盟中民主行動黨國會議員林吉祥說:「這是國恥日。這個裁決太令人吃驚了。」警方派出水炮車和防暴隊,要求示威者散開,跟部份拒絕散開的示威者一度有衝突,安華所屬人民公正黨一名州議員被捕,直到警車載安華離開法院送監,法院外才回復平靜。
大馬人權組織「人民之聲」指此案明顯是政治檢控,指賽義夫是見了納吉和多名高官後,才向警方報案,又批評法官沒有理會醫學報告沒有顯示賽義夫肛門遭插入等疑點。「國際特赦」、「人權監察」和「國際人權聯盟」等國際人權組織,亦齊聲批評判決不公。
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德新社/「當今大馬」網站
安華兩次被控雞姦事件簿
1998年9月 安華被控雞姦家庭司機阿茲占和濫權掩飾,被免除副首相職務
1999年4月 安華濫權罪成,被判監六年
2000年8月 安華被判雞姦罪成,判監九年,刑期與濫權罪成的六年刑期同時執行
2004年9月 聯邦法院推翻雞姦罪成裁決,安華獲釋後重返政壇
2008年6月29日 競選助理賽義夫報警指安華在三日前雞姦他
2012年1月9日 吉隆坡高等法院一審判安華無罪,指不能排除精液DNA證據被下手腳的可能
2014年3月7日 上訴法院推翻一審裁決,指高等法院錯誤不接納DNA證據,判安華罪成和判監五年
2015年2月10日 安華上訴至聯邦法院失敗,維持雞姦罪成和入獄五年判決
資料來源:德新社/《馬來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