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女童罪成 小提琴導師還柙

非禮女童罪成 小提琴導師還柙

【本報訊】任兼職小提琴導師的香港教育學院男生單獨跟七歲女童上課時,三度用手指「彈」她下體,他辯稱矯正女童姿勢時摸她的腹部,令她產生誤會。然而,辯方傳召的另一名女生則指,導師矯正姿勢時只觸碰她的手指。裁判官昨認為導師對七歲女童別有用意,裁定他一項非禮罪成。
辯方在粉嶺裁判法院求情時指,被告鍾震南(二十一歲)是教院一年級生,亦是名待人親切的小提琴導師,深得琴行負責人及其他學生歡迎。
控方指被告去年六月二十日於琴行為事主教琴時,三度隔着短褲「彈」她下體。事主下課後向母親投訴「(被告)一拉琴就摸我」,母親與丈夫商量後報警。
裁判官相信事主的供詞,認為被告趁機佔她便宜,實屬違反誠信,將被告還柙至二十四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5950/14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