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七遭釘契

大廈七遭釘契

【本報訊】昨發生奪命火警的荃灣二陂坊十四號唐樓,過去二十七年曾經七次被屋宇署釘契,要求業主修茸有問題之處或拆除僭建物。據稱,業主每次都在限期前完成修建工程,成功取得屋宇署發出的「滿意紙」,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繼續跟進相關個案。

多次拆僭建物

荃灣二陂坊十四號與相連的十六號屬同一大廈,樓高六層,一梯兩伙,大廈於一九七○年由姓侯女子以二十萬元購入,並持有至今。
一九八八年開始,屋宇署先後七度向業主發信,包括要求對方更換排水渠並重新接駁至排水系統,二○○三及二○○七年,屋宇署更頒令業主必須在限期之前拆除起火閣樓的僭建木門及外掩鐵閘,而每次業主都會拆除僭建物,經檢驗之後取得屋宇署的「滿意紙」。
屋宇署表示,該署昨日下午派人員進入起火的二陂坊十四號閣樓單位視察,發現該單位被劏開多個房間,但單位整體結構沒有危險。至於該單位的改動工程有否違反《建築物條例》,署方表示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記者詹家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