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個星期一,杏林覺醒的黃任匡醫生在這論壇版刊登了一篇文章。因為文章內容的關係,這文章的網上版使用了法政匯思召集人的照片。黃醫生把我與他就這問題打趣的一些內容放上了facebook,然後他正經地說:「不過老實說,其實不打緊。法政匯思也好,杏林覺醒也好,功成,不必在我。」
黃醫生這句話令我十分感動,因為同路人根本就是應該不分彼此,互相扶持。同時,這一句「功成,不必在我」亦令我反思公民社會的組成、運作模式及接班機制。因為雨傘運動後實在有很多新的公民社會團體創立,所以分析這些問題就變得更重要、更有逼切性。
根據個人經驗及在報章的不同報道,很多公民社會團體的組成都是因為有一群有理想、有動力的有心人匯集一起,因而設立團體。這些團體通常都會有少數量的靈魂人物,而在團體開設的早期,這些人物都會在無論運作上或大方向上行使幾乎壓倒性的影響力。這未必是壞事:如果團體在這階段都群龍無首、畏首畏尾,就很難做到任何事,亦會沒有方向。
但這些團體最危險的時候,反而是他們上了軌道,有些成績的時候。如果團體繼續太過依賴靈魂人物,這團體就會變得外強內弱。當靈魂人物還在時,團體看來還可以。但若他們離開又或者嚴重受到抹黑影響,團體就會一蹶不振,前功盡廢。同樣地,如果靈魂人物做了很久都不願「放下來」,團體就會有逐漸淪為靈魂人物的私人王國,創辦時的理想亦會逐漸為靈魂人物的個人(辦公室)政治利益讓路。假以時日,團體就會老化、僵硬甚至枯萎。
所以,任何公民社會團體的靈魂人物都必須謹記黃醫生那句「功成,不必在我」。靈魂人物絕對有責任把團體做到就算沒有他們,團體都一樣能繼續下去及成長。要做到這一點,靈魂人物就一定要在第一天就提醒自己,盡早物色接班人人選,及極力提攜他們。到了情況許可的時候就最好逐漸退下來,因為越逗留太久就很難退,而且對個人或團體來說都不健康。在退下來後,如果同意團體方向而時間許可,就不妨繼續做團體的普通義工或成員,但如果不同意就至多不再參與,最好不要說三道四。
個人來說,我現在參與公民社會團體都是抱着這些宗旨,因為我最怕就是一言堂,我亦不想見到我有份創立的團體變成我(或任何人)的私人王國。在美孚家.政,我一開始就已經不是一個領導人,而在這階段都是偏向引用我的背景去做一個對外的角色,幫團體帶來外界的關注。但隨着我們做的事開始上軌道(美孚家.政的組員簡直是一群了不起的奇人異士!),而組員亦開始與傳媒、公民社會朋友有直接聯絡,我的角色亦自然及理所當然地可以(亦應該)逐漸減退。同樣,在我是召集人之一的法政匯思,我很早就明確向組員表示,當有多些年輕律師能夠站出來代表團體發言及領導團體時,我希望能為了達到薪火相傳的效果而退位讓賢。
以上這一切亦把我帶到近日《文匯報》及《大公報》對我的「厚待」。他們的作文技巧值得讚賞及學習。他們的抹黑,我除了「謝謝錯愛,但你們誤會了」以外,就不覺得有需要作任何回應。但我希望他們(及他們的支持者)能夠在這些情形下領會「功成,不必在我」這個道理。就像八十年代那些老土清末/民初劇集的一句常見對白一樣(不過我不會在小提琴背景音樂中開始噴血!),「就算你們打走了任建峰,法律界都還有十十百百個任建峰,整個社會亦還有千千萬萬個任建峰!」
最後,我亦趁此機會向杏林覺醒的醫生們致敬。他們可能謙虛地說「功成,不必在我」,但醫學界近日否決831框架這個大奇蹟肯定是「功成,因有他們」。醫生們,請受小弟一拜!
* 註:以上只代表筆者的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他所屬律師行的意見。
任建峰
執業律師